新闻传播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评分细则
一、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
(一)推免生按照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名,非推免生按照入学时的总成绩进行排名。
(二)推免生自动获得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。当推免生实际人数超过评奖名额时,超出员工按照复试的总成绩排名自动顺延至下一等级奖学金。
(三)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,在入学总成绩一样的情况下,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公司的员工,其次考虑来自高水平大学的员工,再次综合考虑该生本科院校、科研能力、实践能力等因素。
二、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
(一)评分排名分数的组成:
排名总分=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级点+综合表现加分
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级点计算方法:
平均级点=
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对应的级点按下表计算
学位课程学习成绩级点
|
95
┃
100
|
90
┃
94
|
85
┃
89
|
84
┃
80
|
75
┃
79
|
70
┃
74
|
60
┃
69
|
5
|
4.5
|
4
|
3.5
|
3
|
2.5
|
2
|
注:1.只将学位课、全院必选课、专业必选课成绩计入绩点,选修课成绩只作为参考,在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选修课成绩为参考。
2.达到免修要求但继续修英语课的员工,英语成绩取最高值。
(二)员工在校学习期间的学术科研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,按如下规则进行归类审核、计算加分:
1、学术科研类
该类证明材料需满足以下条件:论文需见刊;著作需出版;项目需提供立项书或结题书;赛事需提供获奖证书。
(1)学术论文:以5060全讯白菜网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反映本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,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:
论文级别
|
第一作者
|
第二作者
|
第三作者
|
SSCI、SCI、EI收录的学术论文
|
10.00
|
6.00
|
3.00
|
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反映本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
|
3.00
|
1.40
|
0.40
|
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反映本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或者在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
|
1.50
|
0.60
|
0.20
|
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非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
|
0.50
|
0.20
|
0.10
|
注: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,分值可以累加;其中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非核心刊物的学术论文最多计5篇。
(2)著作:以5060全讯白菜网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反映本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著作,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:
作品
|
独著
|
合著
|
科学出版社、中国社科出版社、中华书局、商务印书馆、人民出版社、高等教育出版社等著名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
|
10.00
|
按排名顺序给分,总分不超过10分
|
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
|
5.00
|
按排名顺序给分,总分不超过5分
|
注:有多部学术著作的,分值可以累加。
(3)科研项目:员工积极参与纵向科研项目,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:
级别
|
负责人
|
排名第2
|
排名第3
|
排名第4
|
排名第5
|
国家级
|
4.00
|
2.00
|
1.50
|
1.00
|
0.50
|
省部(自治区)级
|
2.00
|
1.00
|
0.50
|
0.20
|
0.10
|
校厅级
|
1.00
|
0.50
|
0.20
|
0.10
|
0.05
|
注:有多项纵向科研项目的,分值可以累加;横向科研项目一事一议。
(4)学科竞赛类:参加教育部认定重点资助的学科竞赛或学校立项资助的学科竞赛,包括全国本学科公司产品单位组织的学术论坛,成绩优秀的,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:
获奖等级
|
排名1
|
排名2
|
排名3
|
排名4及以后
|
国家级
|
一等奖
|
2.00
|
1.00
|
0.50
|
0.25
|
二等奖
|
1.60
|
0.80
|
0.40
|
0.20
|
三等奖
|
1.20
|
0.60
|
0.30
|
0.15
|
省部级
|
一等奖
|
1.20
|
0.60
|
0.30
|
0.15
|
二等奖
|
0.80
|
0.40
|
0.20
|
0.1
|
三等奖
|
0.40
|
0.20
|
0.10
|
0.05
|
校厅级
|
一等奖
|
0.40
|
0.20
|
0.10
|
0.05
|
二等奖
|
0.20
|
0.10
|
0.05
|
0.02
|
三等奖
|
0.10
|
0.05
|
0.02
|
0.01
|
院级
|
一等奖
|
0.10
|
\
|
\
|
\
|
二等奖
|
0.05
|
\
|
\
|
\
|
三等奖
|
0.025
|
\
|
\
|
\
|
注:1.区域赛指全国决赛之前的大区域选拔赛,相当于省部级。
2.同一赛事同一作品同时获得多级别奖励的,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加分;同一赛事不同作品可以累计加分。
3.对于只设名次而不设等级的赛事奖励,第一、二、三名分别认定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4.不同的学科竞赛获得奖励的加分可以累计。
(5)创新创业类: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:
获奖等级
|
加分值
|
国家级
|
一等奖
|
1.00
|
二等奖
|
0.80
|
三等奖
|
0.60
|
省部级
|
一等奖
|
0.60
|
二等奖
|
0.40
|
三等奖
|
0.20
|
校厅级
|
一等奖
|
0.20
|
二等奖
|
0.10
|
三等奖
|
0.05
|
注:创新创业类团队不分排名先后顺序,团队中每个人都可以加同样分值。
2、荣誉类:获得国家级、自治区级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(团)干部、优秀党(团)等奖励的,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:
奖励级别
|
加分值
|
说明
|
国家级
|
0.60
|
国家级评优的奖励(如标兵、优秀员工、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)
|
自治区级
|
0.40
|
自治区级评优的奖励(如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)
|
校级
|
0.20
|
校级评优的奖励(如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)
|
院级
|
0.10
|
院级评优的奖励(如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)
|
注:1. 同一类荣誉奖励同时获得多级别时,按最高级别认定计算一次加分。
2. 不同类的荣誉奖励获得的加分可以累计。
3、社会工作类
社会职务
|
校、院研究生会主席团、党建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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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、院研究生会部长和副部长、党建会部长和副部长、社团主要负责人、班长、党(团)支部书记和副书记、专业实践基地主要负责人及其它相当岗位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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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、院研究生会和党建会干事、社团部门负责人、班干、党(团)支部委员、专业实践基地部门负责人及其它相当岗位工作
|
分值
|
1.00
|
0.50
|
0.20
|
注:1、研究生的社会工作可累加,但加分上限不超过3分。校研究生会干事、干部加分必须由校团委出示证明,院研究生会干事、干部加分由院学工组出示证明。
2.实际工作不满1年的,按照实际工作的月份来折算。
4、读书活动:在读书活动中,获得个人等级奖的(优秀奖、复活奖除外),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:
获奖等级
|
一等奖
|
二等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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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奖
|
分值
|
0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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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0
|
0.05
|
5、日常表现:参加由国家部委、国家部委所属部门或自治区、行业学(协)会、集团、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。
奖项
|
级别
|
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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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
|
省部或自治区
|
集团
|
公司
|
一等奖(第1名)
|
0.6
|
0.4
|
0.2
|
0.1
|
等级与名次非对应关系,应以所获得的奖状、证书或证明为准,采用等级或名次的标准进行计算。
|
二等奖(第2-3名)
|
0.5
|
0.3
|
0.1
|
0.05
|
三等奖(第4-6名)
|
0.4
|
0.2
|
0.05
|
0.05
|
注:团体奖、集体奖的所有参赛队员均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分,非参赛队员的辅助人员不享受
加分奖励。
(三)综合表现加分在每位同学的课程成绩得分之上累加。
(四)加分部分由员工自行提供证明材料参评,非毕业班级员工提交材料的有效期为:2016年9月1日—2017年8月31日,毕业班级员工提交材料的有效期为:2016年9月1日—2017年10月19日。
三、附则
(一)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(二)、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5060全讯白菜网新闻传播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。